问题:
申请集体商标注册,如何理解该商标已经过长期使用产生显著性?什么样的材料能证明已经过长期使用产生显著性?商标通过注册前,什么情形算长期使用?
回答:
在申请集体商标注册时,理解商标已经过长期使用产生显著性是一个重要环节。显著性是商标的基本属性之一,指商标所具有的标示企业商品或服务出处并使之区别于其他企业之商品或服务的属性。当一个商标经过长期使用后,如果能够在消费者心中建立起独特的识别和区分功能,那么就可以认为该商标已经产生了显著性。
为了证明商标已经过长期使用并产生了显著性,通常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商标通过注册前,关于“长期使用”的具体时间并没有一个固定的标准。一般来说,长期使用应该是指商标在注册申请前已经在市场上进行了持续、稳定且具有一定规模的使用。这种使用应该足以使商标在相关消费者中建立起独特的识别和区分功能。因此,在判断商标是否经过长期使用产生显著性时,需要综合考虑商标的使用时间、使用方式、市场覆盖范围、消费者认知度以及商业声誉等多个因素。
总之,在申请集体商标注册时,证明商标已经过长期使用产生显著性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过程。需要提交充分、全面的证据材料来支持商标的使用历史和显著性表现。同时,也需要注意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商标局的审查要求来准备和提交申请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