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请问收费后的商标不予受理费用可以请求退回吗?
回答:
当商标申请在收费后因为某些原因(如申请手续不齐备、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等)被商标局不予受理时,费用是可以请求退回的。以下是关于退费流程的详细说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条规定,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同时,商标局在因申请手续不齐备或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而不予受理时,尚未收取的受理商标注册费是可以申请退回的。
综上所述,当商标申请在收费后因为手续不齐备或未按照规定填写申请文件等原因被不予受理时,费用是可以请求退回的。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的流程准备好相关材料并办理退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