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设立第十六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的公告,批准设立第十六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自2024年1月22日正式启动运行,开展商标申请受理工作。截止2023年3月,我国共有277个商标业务受理窗口(下图附件)。2023年4月,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关于商标业务受理窗口的公告(第524号),批准设立第十五批27个商标业务窗口,2023年4月18日正式启动运行,开展商标申请受理工作。批准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福州自贸区受理窗口,自公告之日起停止商标申请受理工作。至此,我国共有320个商标业务受理窗口。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十六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的公告(第563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五六三号
为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方便广大商标申请人就近办理商标申请事宜,经研究,批准设立第十六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自2024年1月22日正式启动运行,开展商标申请受理工作。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十六批商标业务受理窗口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