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在华保护产品申请人须履行的管理责任(第二十六条)

龙图腾 228 2022-09-02
国外地理标志产品国家知识产权局管理措施管理责任

第二十六条 在华保护的国外地理标志产品申请人须履行相应的管理责任, 制定管理措施, 对其名称、质量特色、专用标志使用等进行管理。

  • 刘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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