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一百条--专利费减办法

龙图腾 1168 2022-09-01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申请人费用减缓

第一百条 

申请人或者专利权人缴纳本细则规定的各种费用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减缴或者缓缴的请求。减缴或者缓缴的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管理部门、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规定。

  • 刘经理
  • 0551-65771314
  • 18133652667
  • 1273194849
  • 安徽省合肥市井岗路电商产业园1期2号楼整栋
免责声明
本网部分文章及信息来源于网络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Document
拖动滑块完成拼图
后台
收藏
建议
有奖
在线
咨询
联系
我们
更换
皮肤
  • 风格一
  • 风格二
  • 风格三
  • 风格四
  • 风格五
  • 风格六
  • 风格七
  • 风格八
  • 风格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