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知局热点回应:申请人/专利权人通过EMS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邮寄的各种文件,应当怎样确定递交日

龙图腾 1215 2022-07-22
专利权人国家知识产权局递交日

问:申请人/专利权人通过EMS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邮寄的各种文件,应当怎样确定递交日?对于普通快递如何确定递交日?

答:EMS是“邮政特快专递服务”的英文简称,是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直属全资子公司中国邮政速递物流公司提供的一种快递服务。因此,EMS属于邮寄的一种形式。国知复专[2020]0057、005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申请人/专利权人通过EMS向国家知识产权局邮寄的各种文件,以寄出的邮戳日为递交日;邮戳日缺失或者不清晰的,除当事人能够提出证明外,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日为递交日。

通过其他速递公司递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专利申请,根据《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三章第2.3.1节的规定,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日为申请日。通过其他速递公司递交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其他文件,参照《专利审查指南》第五部分第三章第2.3.1节的规定,以国家知识产权局收到日为递交日。

相关案例:国知复专[2020]0057、0058号。

  • 刘经理
  • 0551-65771314
  • 18133652667
  • 1273194849
  • 安徽省合肥市井岗路电商产业园1期2号楼整栋
免责声明
本网部分文章及信息来源于网络转载,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 上一篇
  • 下一篇

相关新闻

Document
拖动滑块完成拼图
后台
收藏
建议
有奖
在线
咨询
联系
我们
更换
皮肤
  • 风格一
  • 风格二
  • 风格三
  • 风格四
  • 风格五
  • 风格六
  • 风格七
  • 风格八
  • 风格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