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
第四六九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规定》,经山东省、江西省知识产权局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了巨野大蒜、上栗花炮等 2 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经形式审查合格,现予以公告。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 2 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 6 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处(地理标志)。
邮政编码:100088。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2 年 1 月 20 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四川省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中心, 各地方有关中心。